公路建设市场督查纳入信用管理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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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5-21 10:40:28
今后,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情况将被纳入信用管理体系,督查信息的公开力度也将加大。近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订并施行《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》,原《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》同时废止。新《规则》的发布,是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环节,为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依据,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提供了保障。
本次《规则》的修订,经过广泛调研和多轮征求意见,针对近年来公路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围标串标、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设计变更漏洞等问题,对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进行了改进,主要从市场准入、建设程序、招标投标、信用体系、合同履约五个方面细化完善了考评项目、内容和评分标准,加大了督查、处罚力度,提高了督查考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根据新《规则》,交通运输部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总体情况,在每年第一季度制订年度督查工作计划,明确督查省份和相关要求,统一部署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,确定年度督查地区、重点项目和具体要求,制定督查计划并组织实施。督查项目由督查工作组根据督查内容在赴现场前确定。交通运输部重点督查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点建设项目,也可选择其他高速公路或国、省干线公路项目。原则上每省(区、市)选取2个项目,每个项目抽查的合同段一般不少于3个,合同段总数少于3个时选取全部合同段。